学校主页 | 部门首页 | 科室设置 | 规章制度 | 办事指南 | 本科教学 | 教学改革 | 评估与认证 | 线上教学 | 网络课程资源 |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办事指南>>考务信息>>正文
 

关于做好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21日 15:45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2020年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总体方案》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社厅的《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高等学校2020届毕业生学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的办法》的精神,为统筹做好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学业管理,结合我校实际,就本专科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要注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毕业生工作的总纲。

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工作,结合教育教学和学生实际,落实好毕业生学业管理各项要求和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摸清底数,精准掌握每个毕业生的学业情况,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延期或无法返校的毕业生情况,扎实做好毕业生各项工作,把疫情对毕业生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二、工作内容

(一)毕业生学业管理

1.毕业生课程教学

各学院可依据实际合理调整毕业生教学计划,整合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加快课程教学进度。

2.优化学业考核

提前规划毕业生学期加大过程考核比重,优化考试设计,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积极探索网上考试考核,确保学生学业不耽误,毕业不受阻。

3.创新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形式

返校复学后实验室、实训基地、机房等要优先满足毕业生需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简化流程,加快进程,可以用多种方式呈现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对本学期有实习任务的毕业班级,学院可调整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要求;参考疆内外其他高校和我校往年做法,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不再进行检测和答辩,由学院组建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定后给出考核成绩,并根据导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和考核小组考核成绩,综合计算论文(设计)成绩。

4.合理安排毕业实习(实训)

本学期毕业班中有三个专科班有实习(实训)培养任务计划,相关学院要依据实际优先安排校内实习(实训),或邀请相关企事业单位专家进校开展场景模拟和实务讲解,适当调整实习实训时间,不过分追求数量,更加注重质量和效果,按时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计划并认定学分。

5.毕业生选修、重修                                                  

按照学校历年管理办法,2020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未完成的公共选修课学分,应在6月底安排选修学习任务,9月完成自学并由指导教师评分;需要重修的课程应于3月开学后以组班或自学方式组织进行,并在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参加考核。同年6月无法按期毕业,须在9月申请进行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

由于疫情防控影响,自治区教育厅高度重视毕业生工作,要求最大限度满足毕业生选修、重修需要。经学校认真评估后认为,疫情客观上对毕业生公共课选修、课程重修进度、质量产生了一定影响,有可能会使相关毕业生毕业时间进一步延迟。故对2020届毕业生中未完成公共选修课学分的,本学期再给一次机会,统一进行网络公选课选修,并根据学习情况在毕业审核前予以学分认定;需要重修的课程统一按照自学重修的方式组织,同时加强任课教师辅导,帮助学生完成重修学习任务,并在毕业班期末考试期间安排一次重修课程考核予以成绩认定。5月底,按照学校统一标准进行全校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

6.做好毕业生学业帮扶

各学院要对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返校和学习有困难的毕业生,按照“一人一策”开展帮扶工作,安排补习辅导,指导做好补休、重修和考核相关工作。教务处已对毕业和学位资格进行了筛查,形成了预警名单,近期向各学院反馈预警名单,各学院要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做好帮扶工作,把控好选修、重修、补考、期末考试等工作。

7.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准备

为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各学院须提前规划并提早做好CCT 、MHK、CET4、毕业论文(设计)、各类实习、修读课程成绩核查,以及公共选修课学分结构及学分核查,违纪情况核查,同时配合教务处做好学分绩点统计核查。

三、具体工作及时间节点初步计划安排

以下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为规划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如有变动,提前另行通知。

1.工作任务:各学院按照疫情期间教学管理相关要求开展并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计划任务。

时间节点:截止至毕业生学期期末考试完成。

2.工作任务:各学院核对毕业生等级考试成绩。

时间节点:4月24日前完成。

备注:在非本校考点参加考试获取的MHK、CET、CCT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3.工作任务:组织补考、缓考、重修考试等考试。开课学院对2020届上学期期末课程考试不合格、缓考学生、以及上学期因实习支教学生未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进行摸底,需要参加相关考试的学生以课程为单位全部到位后,开课学院可组织考试,具体时间、考场、人数、监考教师提前三天给教务处报备。

时间节点:上述考试须在5月13日前完成,成绩报送须在5月15日前完成。

4.工作任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时间节点:因疫情防控原因,原选题无法完成,需要调整选题,须在4月23日前报至教务处,此后不再办理选题更改;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及报送须在5月22日前完成。

5.工作任务:公共选修课相关工作。

时间节点:4月16日之前完成最后一次选课;

5月24日之前评定成绩。

6.工作任务:毕业班实习(实训)相关工作。

时间节点:5月22日之前完成实习(实训)成绩评定。

7.工作任务:毕业班期末考试及本学期重修考试。

时间节点:5月18日-22日组织期末考试及重修考试;

5月25日前提交成绩。

8.工作任务: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评定。

时间节点:

5月27日前,学院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和学士学位评定预审并开始公示,公示期:5月27日-29日;

5月29日将预审结果报至教务处;

6月1日教务处组织召开2020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评定会议;

6月2日召开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和校党委会,审议2020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评定结果;

6月2-4日公示2020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评定结果;

6月5日-6月7日,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6月8日学工部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召开毕业典礼。

四、其他

各学院和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工作,关注毕业生心理,稳定毕业生情绪,做好毕业生舆情监控和引导管理,协调推进毕业生各项工作。

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教务处考务科齐予仑,电话2890006。

                                          教务处

                                           2020年4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喀大教发〔2020〕32号)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喀什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