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制定(修订)学校本、专科专业和课程建设规划;
2.组织制定(修订)学校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组织开展本、专科专业结构调整、改革工作,组织申报新增专业及新办专业学士学位授权的申报工作;
4.组织开展学院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的评选、检查、验收与复查工作以及自治区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
5.负责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组织申报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6.负责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评审与奖励工作,组织申报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7.负责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的组织实施及评审工作,组织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各类优秀教师的申报、推荐工作;
8.负责校级青年教师课堂竞赛的相关工作,组织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竞赛申报、推荐等工作;
9.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召开教育教学研讨会以及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交流活动;
10.组织申报自治区及国家“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程项目”;
11.每学年教学工作会议策划组织实施;
12.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