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通知要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以及“自治区鼓励高校设置的专业领域清单”(附件2),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充分考虑人才培养需求和专业基础,并参考《自治区急需紧缺人才需求(预期)情况调查目录》(见附件3),统筹做好今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
二、新增本科专业的条件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二)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三)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评价和监控等相关制度。
三、材料准备
各学院要充分考虑目前发展情况,递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简要版“***学院2020年度新增专业可行性报告”,于7月7日下午下班前电子(OA系统)和纸质版交至教研科。
报告内容包括:拟新增专业名称、简介、师资队伍情况、专业负责人情况(近三年的科研情况)、教学条件情况、办学人才需求调查情况、疆内专业布局情况与我校专业办学思路、院级专家组意见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合理增设本科专业。
2.应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3.支持学院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医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联系人:米尔阿迪力江·托合提电话:2892035(8535)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08/A08_gggs/s8468/202006/t20200629_469017.html
2.自治区鼓励高校设置的专业领域清单
3.《自治区急需紧缺人才需求(预期)情况调查目录》
教务处
202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