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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审读工作的通知(喀大教发〔2020〕33号)

2020年06月19日 21:35  点击:[]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做好高校教材审查工作的要求和《喀什大学关于进一步严肃教学活动中政治纪律的规定》(喀大办发〔2017〕17号)相关要求,及《喀什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聚焦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守好教材阵地,确保学校教材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喀什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征订的所有教材,必须先进行审读,审读通过后方可征订使用。现将教材审读与填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坚持凡选必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需征订的所有教材,需先对样书进行审读,审读通过后方可征订使用。其中,上学期已审读且版本无变化的教材,不再进行重复审读;鉴于中小学教材为国家统一编制、统一印制的已审读教材,对此类统编教材可以不做征订前的硬性审读要求,但教师在领取教师用书后,需对教材进行认真查阅,若发现问题,需第一时间反馈给教务处教材科。     

2、坚持将政治原则放在第一位。教材审读,要首先保证教材的思想性、政治性符合党和国家的政治要求,遵循政治原则、把握政治方向。除此之外,还应查看教材是否遵循适用原则、选优原则、更新原则、同一原则和凡用必审原则(详见附件1《喀什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     

3、坚持集体决策。任课教师需认真通读备选教材,填写审读意见,由教研室进行二次审读,再由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审读材料提交至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并提出审读意见,最终报校党委会审批。若任课教师未被指定或目前不在校,教研室需指定专人进行审读,任课教师审读意见不能为空。     

4、高度重视、强抓落实。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材审读工作,及时通知并落实审核工作。教材样书领取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3-4天),尽快完成审读工作,以避免影响下学期的教材征订工作。     

5、教材变更。教材审读中,若发现教材中存在问题,需向教务处教材科提交教材更换申请,申请中需详细写明教材存在的问题,并重新填报“教材征订单”(注意需填写“变更时间”)。     

6、材料报送。每种教材经审读过后,需填写“喀什大学教材审核表”(附件2),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材科,一份学院留存;经过学院审核通过后的教材,需填报“喀什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审读合格教材汇总表”(附件3)和《教材审核工作报告》,《教材审核工作报告》交由分管学院的校领导审阅,并签署意见。     

第一批样书已到库,请相关学院安排专人领取并及时发给任课教师进行审读,审读完后样书需原数归还给教材科,附件2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于2020年6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交教务处教材科;附件3和《教材审核工作报告》具体报送时间,由教材科另行通知。     

附件1:《喀什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喀什大学教材审核表     

附件3:喀什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审读合格教材汇总表     

 

  • 附件【33号.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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