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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学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20年05月11日 16:12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总结线上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巩固本科教育中心地位,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学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3日-6月13日

二、听课人员范围

1.校领导。

2.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3.学工部、人事处、团委等主要领导、各科室负责人。

4.各学院领导、教研室正副主任(专业负责人)及院级教学督导。

三、活动内容

(一)课堂教学疫情防控的检查

目前,我国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的控制,社会全面开始有序的复工复产。我校学生基本上已经安全返校,学校教学由线上教学开始转向进班授课,但是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放松警惕。为了巩固学校在疫情防控上取得的成果,师生仍需严格按照《喀什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师生教学活动行为规范》开展教学活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教室卫生是否整洁并已消毒;(2)师生在教学期间是否全程佩戴口罩;(3)教室门窗是否打开,做到及时通风换气;(4)学生在教室就坐时是否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5)学生课前、课间及课后在教学楼楼道内走动时,是否保持间隔,避免聚集;(6)任课教师是否熟悉对课堂授课期间出现学生发热等异常情况的处理等。

(二)领导干部听课

1.听课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学生的听课、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等。目前学校教学由线上教学开始转向进班授课,因此,听课检查还应注意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状态和学生的学习状态两个方面。

2.听课要求

1)学校领导听课:由校办公室负责校领导对联系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随机听课检查,每位校领导本月听课次数不少于4次、听课门数不少于4门;其中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还需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至少听2次课。

2)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听课:对“三进两联一交友”联系学院进行听课检查,听课次数不少于4次、听课门数不少于4门。

3)各学院领导、同行和督导听课:组成课堂教学检查小组,根据专业或教研室情况,开展同行和督导听课评价,对本学院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进行听课检查。院领导本月听课次数不少于5次、听课门数不少于5门。同行和学院督导对学院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每位教师的同行、督导评价结果必须由至少3位同行、督导听课后所赋分数的平均分组成,听课教师必须完整听取一节课。

4)凡参加听课的人员均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听课检查内容,认真填写《喀什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价表》(见附件1),并按照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对改进情况要有跟踪与反馈。

“课堂教学质量月”课表见附件2(活动月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调课)。

(三)学院开展线上教学研讨活动

各学院通过教师和学生调研,了解前一阶段线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听取师生对线上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组织线上教学讨论会,交流研讨线上教学开展情况,总结线上教学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就如何提升线上教学质量、疫情结束后的线上线下教学展开讨论并形成总结。

四、材料报送

1.凡参加听课的人员应结合本次活动,合理安排听课进度。同时,参照《喀什大学管理干部听课制度》(见附件3)的要求,在学期末完成本学期听课任务。校领导的《喀什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价表》由校办公室负责整理,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喀什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价表》由本单位负责整理。在本学期末,校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将《喀什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价表》收齐后交至教务处综合科存档(行政楼207)各教学单位领导、同行、督导的《喀什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价表》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整理并存档。

2.各教学单位对如何提升线上教学质量,疫情结束后的线上线下教学的总结报告6月1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综合科(行政楼207)。

3.活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各项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学院留存备查。

六、相关要求

1.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是学校为促进课堂教学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而开展的重要活动。各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课堂教学、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正视问题,分析问题,最终解决问题,力求每一项具体活动都取得实效。

2.各教学单位是课堂教学管理的主体,教学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教学单位要成立“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总体活动安排,结合教学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3.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和管理者,是课堂教学的直接责任人。任课教师必须对课堂内的上课秩序、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负责。广大教师要自觉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附件1: 喀什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价表

附件2:新泉校区、高台校区课程表

附件3: 喀什大学管理干部听课制度

 

                                                                             教务处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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