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及《喀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对象
本次结项的对象为2019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项目共109项)。要求结合项目任务书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部结项,原则上不予延期。
二、结项时间
学院组织项目评审,2019年5月27日前完成。
学校确认评审结果,2019年5月28日前完成。
请各学院工作小组通知项目组,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顺利结项。
三、结项要求
(一)项目组提交材料
各项目组整理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喀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1)。
2.创新训练项目:已发表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要求是与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一致的小论文、研究或调研报告等);
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企划书或创业实体运作情况总结(4000字左右)。
3.项目过程心得(2000字左右):包括团队组建、提出问题、确定选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得出结论的过程(可结合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实现等方面书写)、成功的经验、失败的原因、与指导教师的交流沟通等。
4.结项答辩PPT(5分钟以内)。
5.项目展板(一页PPT),至少包含:(1)项目名称;(2)项目组成员姓名及专业班级;(3)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4)项目内容(文字200字左右);(5)记录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果的相关图片(如工作照、成果照、实验结果、成果实物等图片)2-3张(含图注),原版图片,大小不小于1M,JPG格式;(6)项目创新性(文字100字左右)。
6.其它材料。如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记录资料、项目实施过程图片、成果实物、光盘影像等支撑性资料和展示资料。
7.学生提交的文字材料应由指导教师签署并提出审阅意见。
以上材料(除答辩PPT外)以“项目级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打包电子文档,并打印1份纸质稿(需签字的应亲笔签字)装订成册,提交给学院,由学院存挡。有条件的学院同时保存结项答辩视频资料。
(二)学院评审安排
各学院于2020年5月27日前组织完成结项评审(评审打分表见附件2),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报教务处教务科、学工部就业办备案。学院评审期间,学校评审组将进行检查。2020年5月28日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教务科、学工部就业办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
1.《喀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俩份)
2.学院结项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
3.相关统计数据汇总表(附件4)
4.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开展情况、结项情况、经费使用效益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可参考附件5)
(三)学校确认评审结果
学校评审组将在检查各学院评审答辩过程的基础上,对学院上报的评审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最终的评审结果。
四、其他事项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项工作应体现“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重点审议创新活动的实施过程、学生的工作态度、在这过程中的收获或教训、在能力方面的提高等。
2.为切实做好项目数据整理工作,请各学院填报相关统计数据汇总表(附件4),并组织师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开展创新工作经验交流活动,使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2892227(8227)
附件:1.喀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
请书
2.评审表
3.学院结项评审结果汇总表
4.相关统计数据汇总表
5.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年度报告
教务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