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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喀什大学第九届教学名师的通知

2020年03月18日 12:2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质量内涵发展,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引导示范作用,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本科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根据《喀什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九届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教学工作是学校中心工作的基本理念,突出对师德师风、教学业绩、教学艺术、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要求。  

评选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认、公开,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

二、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的一线专任教师。已获“自治区教学名师”和我校“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教学名师的评选。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较高的政治品质和思想道德修养。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富有创新协作精神,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近五年无教学事故。

(二)候选人须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连续在岗3年以上(含3年)讲授基础课程。2015-2020学年平均课堂教学不少于12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面向本科生主讲基础课程至少1门及以上。主讲课程在校内有较大影响,有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申报当年须承担教学任务。

(三)申报人应具备教授(正高)职称,或为具备教授(正高)评聘条件,年内拟申报教授(正高)职务的副教授。

(四)关注教学改革及研究,成绩突出,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2015-2019年度,候选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教研教改论文或出版过1部教学研究专著或作为主编、副主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课程教材,不含讲义、习题集。

2.主持过1项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作为负责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五)作为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提高本校教学水平做出一定贡献。

(六)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道德高尚,积极从事科学研究,能够将最新研究成果和科学思想融入课堂教学,科研促教学成效显著。

(七)承担过校级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教师优先推荐。

四、评选推荐名额

本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数额为1-2名。

根据近年来自治区教学名师推荐要求,自治区级教学名师要从校级教学名师中推荐。为保证自治区级教学名师的选拔和推荐质量,校级教学名师将优先考虑具有教授(正高)职称的教师,具备教授(正高)评聘条件,年内拟申报教授(正高)职务的副教授也可推荐。每个学院限推荐候选人1名,本单位教师达不到评选条件的,可放弃推荐。

五、评选办法与步骤

教学名师按照个人申报、基层推荐、逐级评选的方式,经学院初评和学校终评产生。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喀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3),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初评、推荐。由各学院根据《喀什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要求自行组织。推荐时须提供单位初评鉴定及推荐意见,填写本单位《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并在本学院内公示。

3.学校终评。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组,负责终评工作。按照《喀什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要求,评审专家组将对候选人思想政治素质、课堂教学质量、教研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终评意见,并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将面向全校公示。

六、需提交材料

1、《喀什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

2、《喀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4月6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行政楼207)。以上材料纸质版返校后统一上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俊,麦尔哈巴。联系方式:2890008(8142)

七、奖励

学校授予获奖教师“喀什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附件1:喀什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喀什大学第九届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3喀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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